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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包括 |
. | 指定航空公司來回馬爾代夫機票 |
. | 3 晚 / 4 晚 島上住宿「或」按網頁推廣指定入住晚數 |
. | 每天(按每價格內的代號顯示) BB=早餐 或 HB=早、晚餐 或 FB=早、午、晚餐 或 AI=全包餐 |
. | 抵達馬爾代夫後一切交通安排:SB=快艇、SP=水上飛機、DF=內陸航班+快艇 |
. | 馬爾代夫政府徵收之床稅及銷售稅 |
. | **************(如轉乘其他航空,請留意機票附加費頁)******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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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不包括 |
. | 機場稅,香港機場保安稅及燃油附加費. |
. | 客人特別內陸交通安排,例如:私人水上飛機、指定時間、指定某種快艇型號等類同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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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. | 1.套票適用於指定內完成酒店住宿。 |
. | 2.套票只適用於至少2人同行由香港出發,並住宿於相同酒店。 |
. | 3. 如欲享有蜜月優惠,入住酒店時出示結婚證書副本。 |
. | 4.酒店入住時間為下午2時及退房時間於早上12 時之前。 |
. | 5.香港旅遊業議會建議旅客出發前購買合乎自己需要的旅遊保險。 |
. | 6.聖誕節、農曆新年、復活節、暑期須額外附加費。最短住宿按個別酒店而決定,請來電作實。 |
. | 7.人客自備機票須付全數方可確認酒店及地接服務。 |
. | 8.由於每個島嶼的水上屋數量有限,本公司絕對建議有以下安排: ★不少於50天前訂購 ★選擇多於1間同級的水上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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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 / 更改 政策 |
. | 1. 機位及酒店住宿確定後,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將收取費用如下(展覽會及旺季期間費用可能有所更改): |
. | - 出發前46個工作天或以上:全費的40% |
. | - 出發前31至45個工作天內:全費的50% |
. | - 出發前0至30個工作天內/臨時缺席/出發後縮短住宿全費 |
. | 2. 套票受其他細則及條款限制。套票價目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 |
. | 3. 馬爾代夫套票一經訂購後,任何因素均不設退款事宜,務請人客留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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